一文回顾人贩子余华英的罪恶之路 正义终得伸张
admin
阅读:134
2024-10-25 17:09:11
评论:0
10月25日,人贩子余华英拐卖儿童案在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重审宣判。法院再次认定余华英犯罪情节特别严重,社会危害性极大,依法判决其犯拐卖儿童罪,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余华英当庭表示上诉。余华英出生于1963年,云南人。21岁时与重庆男子王加文结婚并生下一女。1992年,王加文因涉嫌盗窃被抓后,余华英外出打工并结识了龚显良。两人同居期间生下一个男孩,但这个亲生骨肉成了他们面对生活拮据时贩卖的第一个孩子。通过中间人,他们将孩子送到了河北邯郸,换得五千元报酬,开始了他们的拐卖儿童之路。1993年至1996年期间,余华英与龚显良长期在贵州省、重庆市等地流窜,通过租住房屋、熟悉当地环境,物色合适的孩童进行拐卖活动。他们作案八起,将11名儿童拐带至河北省邯郸市,通过中间人寻找收买人进行买卖,以此获利。其中5对是一起被拐走的兄弟或兄妹,导致多个家庭破碎。经补充侦查,检方指控余华英涉嫌拐卖其他6名儿童,包括她与丈夫王加文拐卖的2名儿童,总人数增至17人。1995年冬天,余华英以3500元的价格通过中间人将杨妞花卖给河北邯郸一户人家。2022年6月,杨妞花来到贵阳市公安局南明分局报案,警方随后立案侦查。根据杨妞花提供的线索,警方找到了当年的中间人王某,王某供述了余华英拐卖11名儿童的情况。同年6月29日,贵阳警方对余华英开展网上追逃,次日她在重庆市大足区被抓获。
本文 htmlit 原创,转载保留链接!网址:http://web.bjnsf.org/zuowen/8716.html
声明
1.本站遵循行业规范,任何转载的稿件都会明确标注作者和来源;2.本站的原创文章,请转载时务必注明文章作者和来源,不尊重原创的行为我们将追究责任;3.作者投稿可能会经我们编辑修改或补充。
发表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