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0后女子伙同造假申请贷款被卷走 警惕不法贷款中介陷阱
adm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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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1-08 11:05: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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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期,山东、厦门、海南、上海等多地金融监管部门持续发文,提醒消费者警惕不法贷款中介的危害。在现实中,这些不法贷款中介究竟有多大的危害?如果消费者与他们合作造假,法律后果会如何?中国裁判文书网上传的一个典型案例显示,雷某杰伙同贷款中介造假,向上海银行南京分行申请普惠类贷款180万元,但相关贷款最终被贷款中介等人卷走。法院一审和二审均判决,案涉款项已发放至雷某杰或其允许的中介人员提供的贷款审批材料中约定的账户,贷款合同成立,申请人需偿还贷款。80后女子伙同造假申请贷款被卷走!从法院最终判决来看,雷某杰面临“房、钱两失”的窘境。律师表示,此类贷款人为申请利率便宜的贷款或获取更高贷款额度而主动配合贷款中介造假的情况并不少见。在楼市火爆时,也有不少购房者配合中介套取经营贷。不过,更多的情况是贷款人支付了高额的过桥费和中介费,贷款被中介等人“设局”卷走的情况并不常见。本案核心在于,雷某杰违背了银行贷款的诚信原则,存在明显过错且风险意识薄弱。贷款人应视后续警方对贷款中介的处理结果,积极维护自身权益。无论如何,消费者应当通过正规渠道向银行申请贷款,切不可轻信贷款中介的蛊惑。同时,银行机构也应加强风控工作,避免内部员工与贷款中介“里应外合”,放大信贷风险。据相关文书披露,雷某杰是一名1982年出生的女性,住在南京市。2022年10月25日,她与上海银行南京分行签订《普惠及小企业最高额房产抵押授信合同》,授信额度为273万元,期限自2022年10月25日至2032年10月20日。同日,双方又签订了《个人经营性贷款借款合同》,授信额度为180万元。合同签订后,双方办理了不动产抵押登记。2022年11月1日,上海银行南京分行按约发放贷款180万元。然而,雷某杰未按约还款,截至2023年11月27日,尚欠本金1774720.48元和若干利息,双方因此诉诸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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