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石化天然气分公司原党委书记段彦修获刑14年 受贿案一审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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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1-05 16:04: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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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石化天然气分公司原党委书记段彦修获刑14年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消息,11月5日,滨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公开宣判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天然气分公司原党委书记、代表段彦修受贿案,判处段彦修有期徒刑十四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三百九十万元,受贿所得财物依法没收,上缴国库。中石化天然气分公司原党委书记段彦修获刑14年!法院审理查明,2004年春节至2023年9月期间,段彦修利用担任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生产经营管理部副主任、天然气分公司党委副书记、总经理及党委书记等职务上的便利及其职权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为相关单位和个人在原油配置计划调整、工程承揽、企业经营等方面提供帮助,直接或通过他人非法收受12个公司和个人所送财物,折合人民币共计6197万余元,其中2500万元未遂。法院认为,段彦修作为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之便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构成受贿罪。鉴于其有2500万元未实际取得,属于犯罪未遂,且到案后如实供述监察机关已掌握的受贿事实,并主动交代大部分未被掌握的受贿事实,自愿认罪认罚,受贿所得财物已全部退缴,依法从轻处罚。因此,法院作出上述判决。今年1月18日,段彦修被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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