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谈未成年巨额充值 平台责任与监护疏忽共存

admin 阅读:71 2024-10-30 01:00:55 评论:0
近日,一起网络服务合同纠纷案在北京互联网法院审理。案件中,11岁的未成年人甲某在两个月内通过其监护人的身份信息注册账号,并在某科技公司运营的“连麦”APP上充值超过一万元,用于购买平台礼物并赠送给好友。甲某的监护人发现后,对这些充值和赠送行为不予追认,并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退款。科技公司在辩护时指出,充值账户的注册人为甲某的监护人,因此无法证明充值行为是由甲某进行的。此外,他们认为已经按照法律法规及行业标准对用户进行了风险提示,并开发了“未成年人模式”,而甲某的行为是由于监护人缺乏有效监管导致的,因此公司不应承担责任。法院调查发现,“连麦”APP通过打造个性化主题聊天室吸引年轻人在线互动,外观设计为“二次元”风格,对未成年人有较强吸引力。该应用中的“送礼物”功能标识明显,用户可以轻易发起送礼,且无须实名认证即可操作。尽管设置了“未成年人模式”,但开启后只能看到设置界面,没有其他选项,必须关闭才能继续使用。法院认为这种虚假设置并未真正起到保护未成年人的作用,科技公司应承担未尽到合理管理义务的责任。同时,法院也指出甲某的监护人在监管方面存在疏忽,导致甲某长时间使用该应用并多次充值。最终,法院判决科技公司退还甲某部分充值款项。一审判决后被告不服上诉,二审过程中双方达成和解,原告撤回了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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